想起小女儿才开始上小学,一眨眼她就上high school了。那天带她去买新校服,可以看出她心里是充满期待和兴奋的。花了五百多块钱,这套校服包括了大衣,毛衣,裙子和两件上衣,价钱是有点贵,但想到可以穿五年,就算是划算了。小女儿在试穿新校服的时候,看起来变成了大女孩,她真的长大了。
当年老大拿了那套校服回家后,说要把那件裙子剪掉三份一,她觉得那校服让她穿起来象个修女。应付她那种叛逆的情绪,我说:“你剪吧,这裙子百多块,这一剪就剪掉了三十多块,如果学校不让你穿,再来买过新的吧!”老大的个子不高,到最后我还是把它修短了两吋,她也把裙头卷起,这才才甘心。今年再看看那新校裙的设计,是有两个裙头似的,我想校方也了解她们,这是方便她们卷起裙头的。
老大在选高中的时候,我的确有点以‘校服’取‘校’的想法。看到一间学校的校服,女生的裙子短到几乎露出屁股;我还是有点迂腐,告诉那学校的其中一位老师,我不会送我的女儿去那间学校露屁股的。当然,这也不是选学校的唯一准绳,最后我把女儿送进了办学认真,校风严谨的教会女校。
在西方民主社会里,学生该不该穿校服,还是有争议的。这里的小学生,大部分是不穿校服的,小孩子长得快,要每年买制服是很大的负担。许多的中学,都要求学生穿校服,强调整齐和一致性。城里仅有一间高中是不穿制服的,学生可以奇装异服,给人感觉纪律松散。衣著,是会显露一个人的精神;我还是觉得,学生穿上校服,才有学生的精神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