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常这样调侃自己:我是卖艺不卖身的。
每年回去,别人问起,放假啊?可以请那么长假啊?我都笑笑说:我是自由身的。
我就是喜欢这样的工作形式,有弹性自由,没有约束绑捆;高兴我就做,不高兴就不do。
最近工会发了这么一个公告,我们这类拿着临时注册的,必需在三年以内拿到正式注册,最多是延长到六年,否则就要取消注册。有很多是象我那样休闲式地工作,没有一个固定的工作场所,如果要拿正式注册是比较难,因为不能进行长期评估,往往一个临时注册就临时了十多二十年。
我常去工作的那家幼儿园,多次邀我在那儿固定工作,但是想到一周工作四十小时,一年四十八周,我有点胆怯。我是希望寓工作于娱乐,不想对这行业的热情这么快就被磨损耗尽。
倘若我不拿这正式注册,六年后,我是否该退休了?还是另寻佳趣?
看来,我唱惯的那首曲子是没多久可唱的了。
卖?还是不卖?我犹抱琵琶半遮面。
2 comments:
船到桥头自然直。祝福你!
LIM KITCHEN
我也是那么想.
那我就继续游船河了! 呵呵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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